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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质检质函[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现将《2006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九日
 

 

2006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按照总局对今年工作的部署,2006年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积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鼓励企业走名牌兴企的道路,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根据这一思路,2006年要以创新的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引导企业加强技术进步,增加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等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着力做好名牌发展战略的规划和名牌培育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制订“十一五”期间中国名牌产品培育规划。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突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科学合理确定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改进名牌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科学、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完善名牌评价工作机制。加强名牌评价过程的监督和中国名牌产品的监督,确保中国名牌产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在中国名牌产品中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为市场提供有效的质量信息,引导消费,提高优秀品牌的知名度,促进企业建立以顾客满意为中心的质量观念。

    ——扶持和引导企业提高中国名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鼓励优势企业争创世界名牌。

    二、总结经验,巩固成绩,着力增强质量兴市工作的有效性

    ——根据质量兴市工作开展的程度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深化质量兴市工作机制,立足实际,围绕加强质量、计量、标准、认证等基础工作,研究《质量兴市、品牌强市绩效标准》,不断增强质量兴市工作的有效性。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加强交流,在保证质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全国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县超过1000个,努力推动有条件的省整体开展质量振兴活动。

    ——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力争使东部质量兴市先进市县对口帮扶东北老工业基地及西部地区市县达到25个。

    三、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加快《设备监理管理条例》立法进度,为全面推进工程设备监理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加紧调整和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条例》,形成一般产品缺陷管理制度,完善缺陷产品管理的法规体系。

    ——探索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调研起草《国家质量奖励条例》。

    ——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有关规定。加快制订《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

    四、不断深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深化从源头抓质量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促进产品安全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在对M2、M3类大客车列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前事故频发、问题突出的大客车加强安全管理。

    ——研究涉及一般产品安全的有效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对一般缺陷产品的召回范围。

    五、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加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的宣贯力度,在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激励和引导企业追求卓越质量。

    ——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介绍、推广国内外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办法,宣传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减少不良质量损失的经验和做法,在重点行业树立先进典型。

    ——搭建质量工程师交流平台,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引导企业领导重视质量工程师队伍建设。

    六、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总局部署,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档案建设工作。做好企业质量档案分类管理、动态跟踪、实时更新工作,积极研究进一步发挥企业质量档案作用的途径和措施。

    ——建立以产品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质量信用监管体系。搭建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链接的准备工作。

    ——加强“金质工程”全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研究建立质量信用监控、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理体系。

    七、深入开展宏观质量状况分析

    ——积极推进质量竞争力指数工作。进一步加大质量竞争力指数地方试运行工作,力争将指数纳入全国国民经济统计公报和地方统计公报。在适当时机,会同有关部门公布“质量竞争力指数”。

    ——深入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宣传“十五”期间质量发展成就,完成2005年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加强各行业、各地区质量状况分析工作交流,提高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水平。逐步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质量状况的跟踪机制,加强来源于企业的数据渠道建设。

    八、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

    ——围绕以质取胜、名牌兴企,充分利用“质量月”载体,广泛宣传质量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和优秀企业,发布质量动态,努力营造重视质量的社会环境。

    ——继续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重点为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举办质量管理培训班,提高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表彰一批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

    九、对《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十年情况进行总结,筹备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

    ——组织对《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十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提出“十一五”期间深入贯彻《质量振兴纲要》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在检查《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将提出的质量方针、政策、措施等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找出质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为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

    十、加强质量综合性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认真贯彻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按照各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电子监管网。

    ——认真总结、推广、借鉴各地区域监管的成功经验,加强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积极探索质量区域监管的有效模式和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大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工作力度。

    十一、深入实施重大设备工程监理制度

    ——进一步推进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的实施。充分调动行业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继续推进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与核准工作,做好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准入工作。不断总结设备监理工作经验,提高设备监理的工作水平。

    ——积极与金融管理机构和各商业银行、投资公司合作,努力降低项目建设中银行授信风险,建立设备监理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动合作机制,在更深层次上推进设备监理工作。

    ——积极开展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美国工程咨询协会、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大力推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

    ——继续做好2006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巩固已有工作成果。

    ——积极推进高级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会同人事部出台有关文件,做好高级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师资培训,编制高级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研究建立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注册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进行试点。

    十三、进一步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

    ——从研究起草《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条例》入手,积极探索对防伪技术产品生产的有效管理方法,建立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加强服务。

    ——在防伪标识产品发证工作结束后,开展防伪标识产品无证查处工作,启动防伪标识类产品的防伪注册登记、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防伪技术产品统一招标管理工作。

    ——继续推动防伪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防伪材料、防伪单证、票据、计算机-多媒体等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