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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集团一高管受贿35万元获刑10年

    记者从安徽省利辛县法院获悉,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受贿案近日一审宣判。阮昆华因受贿3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为首的古井窝案正在水落石出。

    法院审理查明,阮昆华曾担任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1月至2007年2月间,阮昆华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3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后,阮昆华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已退出全部涉案赃款,又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

    法院认为,阮昆华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阮昆华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古井集团贪污腐败系列案件逐渐水落石出。包括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在内,古井集团约有10名高管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查处。古井贡酒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涉嫌受贿500余万元、古井销售公司原总经理朱仁旺涉嫌受贿200余万元、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涉嫌受贿300多万元相继受审。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修缮部经理李万林受贿近40万元一审已被判12年。(记者程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