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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批文涉嫌假冒九种保健品被通缉

13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库存及正在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自查,如发现“强效纤形丸”等9种保健食品以及新疆喀什天龙阿胶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产品,须立即封存并及时举报。
  据了解,“强效纤形丸”等9种进口保健食品经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核实,产品标签标识上的卫生部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全属假冒批号,涉嫌违反有关规定。
  另据有关部门核实,新疆喀什“天龙阿胶有限公司”为合法药品生产企业,但至今未生产过“阿胶”药品,目前市场上流通的标识为该公司生产的“阿胶”、“龟甲胶”和“鹿角胶”均系假冒。

  9种涉嫌违规产品
  激瘦TM强化瘦身丸
  (卫食健进字(2000)第002号)
  激瘦TM强化瘦身丸Ⅱ
  (卫食健进字(2000)第002号)
  激瘦TM强化瘦身丸Ⅲ
  (卫食健进字(2000)第002号)
  强效瘦TM强极强速效瘦身丸
  (卫食健进字(2000)第006号)
  强效纤形丸
  (卫食健进字(2001)第0071号)
  麦斯TMNO.11+1营养减肥丸
  (卫食健进字(2000)第005号)
  麦斯TMNO.21+1营养减肥丸
  (卫食健进字(2000)第005号)
  麦斯TMNO.31+1营养减肥丸
  (卫食健进字(2000)第005号)
  纤之瘦
  (卫食健进字(2001)第0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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