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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社会评价的创新思考

五是委托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可有效地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控制和节约实施考评项目的社会成本。

    绩效评价系统的核心,是评价的指标体系设置和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定,它们是全面、系统、正确地衡量政府工作及其成果的尺度。由于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的方法是独立于政府以外的社会评价方法,加上组织实施者的专业性基础,可以有效地利用社会的各方资源,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节约政府绩效考核的成本。

    对政府绩效的社会评价,我们提出了一个广义的政府绩效概念,认为完整的政府绩效不仅表现为政府的行政产出与行政投入之比,还应包括公众满意度和各地政府的发展战略机制;不仅包括政府的政治绩效、经济绩效,也包括文化绩效、社会绩效等方面。

    与企业绩效评价的测量不同,政府绩效的评价应该是一个综合评价,可以说是“盲人摸象”,既要摸到腿,也要摸到背,要将考评指标综合起来进行评价。但是,在行政效益的评价指标中,“公平”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这就是“公众的满意度”。正是基于这一价值取向,在政府绩效的指标体系设计中,应以“公众的满意度”评价作为主要内容。其认可的核心,就是老百姓对政府的工作满意与否。

    由于第三方组织实施者的专业基础和本身就植根于社会公众之中的特殊优势,它不仅可以客观公正地代表民意和反映民意,而且可以按照政府的委托,有组织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参政议政的民间渠道。这相对于由政府组织民意测评,不仅能更为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控制评价成本,而且还具有调查机构专业分析研究的质量保障,使评价的结果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


三、对推进政府绩效社会评价的几点建议

    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的政府绩效评价机制,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的评价模式,绩效管理的思想和实践也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必须承认,我国政府现行的绩效管理体制,无论是从思想体系上,还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都还处于刚刚起步和亟待完善的探索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比较大。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和完善政府绩效社会评价制度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据此,笔者建议:

第一,必须打破常规,冲破阻力,建立完善的政府绩效社会评价体系。

    各级政府应尽快树立全面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思想,建立政府绩效管理的理论体系和组织系统,明确政府绩效社会评价的发展方向与委托方式,并在各级政府机构设立职能明确的绩效管理和推动机构,从而用一种先进的理念、系统的思想、科学的模型、稳定的机构,以及完善的监督管理系统,来大力推进我国对政府绩效社会评价的全面改善。

第二,必须增强使命感,明确责任感,确立为民执政的指导思想。

    各级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应当尽快明确自己的使命,从而在这种使命的指导下,根据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规划,结合地方发展的实际,确定自己的短期和长期绩效目标,并明确相应的绩效衡量标准和财政、时间预算。只有这样,才能使政府绩效管理真正有助于政府使命的达成,使政府对社会公众的各项承诺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以强化政府的执行力和各项工作成本的有效性。

三,必须区别部门,按照职能,制定出各自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

    要转变对不同的政府机构或部门采取完全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的作法。在制定各级政府以及各个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时,应尽可能地考虑到相关一级政府及其政府机构,在使命、战略发展方向、实际情况以及绩效基础等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地制定绩效考核定性与定量的指标与标准。在达到各项基本绩效要求的前提下,还应尽可能地突出各级政府机构或部门的特色与个性,鼓励各级政府或部门积极追求绩效的改善,而不是看谁的运气更好,能占据更好的资源或享受更好的历史基础。

第四,必须职位明确,目标到岗,使每一个公务员的个人业绩考核有据。

    尽快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职位分析和职位分类,将每一个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目标和要求分解到政府内部的每一个岗位,从而使每一个公务员都能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职责,实现基于公务员完成本职岗位要求的绩效目标达成程度。对公务员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的目标,应以公众满意为基础,而不是以笼统的个性特征或模糊的标准作为依据。这样做,则更加有利于向公务员提供绩效反馈,以便督促和鼓励他们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工作绩效。

第五,必须以人为本,肃贪倡廉,提高政府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尽快树立战略性人力资本管理的思想,将绩效管理系统与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培训开发、薪酬激励以及职业发展系统等紧密结合起来,协调一致地共同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个人绩效、以及政府整体绩效的改善。为达此目的,各级政府就必须高度重视对政府人事管理部门的改造,使人事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者,从一个单纯的行政部门、行政专家,转变为真正的战略伙伴。此外,政府尤其要高度重视对各级领导者和管理者的选拔及对其管理技能的开发工作,使他们能够真正学会怎样正确地选人和用人,并将正确的人放到正确的岗位上去。从而督促他们能够为下属提供积极的指导和激励,以共同努力达成政府正确的绩效目标。

四、结论

    综上所述,政府绩效的社会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理论上的创新,是加快建设“责任型政府、法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发展需要;是坚持执政为民、紧紧依靠人民、切实造福人民,在充分发挥人民创造历史的作用中体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改革实践;是把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实现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由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党心系人民、团结和依靠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行动体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指出:“我们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维护公众民主权益,是大势所趋,也是党心、民心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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