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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部委号:国质检明发[200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秋节、国庆节(下称“两节”)将至,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将确保节日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排查,形成节日期间严查严打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源头,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完成规模以上企业的发证工作,保证获证企业在“两节”供应的热销食品上全部加贴QS标志。要加大对重点生产企业,特别是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原辅料使用的日常监督巡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辅料索票索证制度和进厂检查验收制度。要突出加强对月饼和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严防使用陈馅加工月饼,严防中秋后回收月饼加工食品,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进入生产加工企业。肉制品生产企业要对猪肉来源索证索票,确保所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确保不符合要求的猪肉原料不进入生产加工。

二、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工作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对肉制品、乳制品、酒水饮料、方便食品等食品以及地方特色明显的节日热销食品,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抽查。要及时发布抽查结果,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普及健康消费知识。对抽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责令停产整顿,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再流向市场,有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组织召回。要切实加大执法打假和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坚决取缔“三无”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纯净水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曝光一批食品制假制劣违法案件,公布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名单”。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以区域性集中整治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特别是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食品,要集中力量,全面整治,彻底解决,保证“两节”到十七大期间不发生严重问题。一是全面调查,按照具备证照情况于9月30日前完成小作坊清理分类。二是对具备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按照总局统一要求尽快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拒绝申领或者申领不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要提请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坚决关闭。三是严格监督小作坊履行质量安全承诺情况,对不诚信的小作坊要责令停产,严格依法处理,并进行公示。四是加强原辅料进货台帐和产品供销台帐监督检查,督促尽快建立和完善小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五是强化区域监管,对各地上报并经总局确定的全国765个区域性食品生产加工的地区,按帮扶一批、规范一批、关闭一批、打击一批的思路,重点治理区域性质量安全隐患。

四、预防为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对突发事件保持高度敏感性,遇到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两节”和十七大期间,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要预先安排好应急指挥、应急检验、应急执法等突发事件应对保障准备。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值班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必要时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第一线指挥,重大情况必须即查即报总局。

当前,各级质监部门务必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按照总局统一部署,雷厉风行,狠抓落实,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坚决打赢这场特殊的战役,以有效的工作确保“两节”食品安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