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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质监局执法打假保平安

29日,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的执法人员便联合省稽查总队和相关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冒着纷飞的大雪,再次奔赴杭城各大商场、酒店及其它消费市场开展“平安节日”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针对食品。

据统计,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110余人次,检查单位及个人19家(个),检查发现:一是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要求。执法人员在某著名大酒店检查时发现,其备用料仓库中部分进口产品,如福建某水产品有限公司经销的萝卜泥、泡打粉、混和寿司醋、卡玛燥食米中文标识不规范;某茶室销售的袋装山核桃、某服务部销售的罐装“西湖龙井”均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也未标注QS标志和净含量。二是销售过期产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服务部销售的由杭州某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宝茶、三七清凉茶等袋泡茶已过保质期。三是产品计量不符合要求。执法人员在拱墅区某酒店餐饮部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用于海鲜计量的电子台秤未经计量检定。另外,部分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列入取证范围内的食品,在产品及包装上都未标注QS标志和编号产品;部分食品涉嫌伪造产地;还有部分单位销售的食品未标注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均当场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执法人员还当场予以封存,并将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