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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强制拆除302台非煤矿山土制起重机械

福建省非煤矿山土制起重机械整治完成预期目标,全省有“双证”非煤矿山480家,在用桅杆吊878台,其中,经过改造并检验合格办理注册登记的有239台,查封(停用)281台,拆除302台。

土制起重机械是由不具备资质的厂家、小车间生产的,质量和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福建省质监部门加强了对其监管,经检验发现使用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在用土制起重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给予处罚;严重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又无法修复,或无改造修理价值的起重机,及时予以查封扣押或监督销毁。

福建省还开展了载货升降机的专项整治工作,全省用的载货升降机共6615台,其中5808台载货升降机已检验合格,层门门锁安全防护装置均符合载货升降机专项整治的要求。有807台载货升降机检验不合格,占在用载货升降机总数的12%。对检验不合格的载货升降机主要采取查封、拆除等措施进行处理。

文章转载自:福建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