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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手机符合退货条件,但经销商标记迟迟不予退货


    投诉者:汪家华(游客59.40.141.**)出厂厂家: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夏新手机销售商家:深圳市标记通讯实业有购买日期:2007-07-25
    我于2007年7月25号在标记通讯购买了夏新M300,
    2007年8月18日出现按键失灵无网络服务并送往标记通讯要求维修,同年8月19日以查无故障取机。取机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按键失效且无网络
    2007年8月20日又送到标记通讯维修,同年9月5号取机,其帮我更换了主板。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仍然按键失灵。
2007年9月6日再次送到标记通讯维修,同年9月16号取机,按键依旧失灵,当晚与标记客服沟通要求退货,其客服以“同一故障三次维修无效方能办理退货”为由拒绝我的请求。
    2007年9月18日再次到标记沟通退货,其依然坚持“同一故障三次维修无效方能办理退货”,我要求其提供三保服务内容,其并没有拿出任何相关条文/。。争执未果,没办法,只好留下手机给店方维修。
(店方没有主动提供三胞的服务内容,长时间的维修应该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但其实在我的要求下才提供此项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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