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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立浦1元出让“立邦”商标

早在招股阶段就身陷商标官司纠纷的伊立浦(002260)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立邦涂料(广东)有限公司、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达成了一致共识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伊立浦方面最终决定将持有的全部“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专用权或申请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立邦涂料,而立邦涂料方面则决定撤诉。
  
  此前,立邦涂料曾因商标权使用问题将伊立浦推上被告席,并要求伊立浦赔偿1200万元。而按照现今的和解协议,伊立浦仅需承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50诉讼费用,并承诺除为了合理说明企业的历史沿革等非商业通途之外,不再在其企业名称、字号、上市的股票名称、产品或广告宣传中等使用“立邦”和“立邦电器”字样。
  
  伊立浦方面还表示,从2007年7月开始,为保持产品商标和公司字号的一致性,公司已对国内产品销售全部使用“伊立浦”商标。2008年3月14日,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伊立浦”商标注册证。公司持有的全部“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专用权或申请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