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品牌公告展示: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品牌促进 >> 品牌形象 >> 浏览正文

关于落实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11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共同签署了《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为切实落实《合作备忘录》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工作对提高我省产业、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合作备忘录》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提出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分工,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指定责任人,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完成时限,切实做好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抓紧组织实施。

  三、加强督办。省落实合作备忘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合作备忘录》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每半年对落实《合作备忘录》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底前要将全省落实《合作备忘录》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

  附件:1.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

     2.工作分工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