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宣布,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 这个自2007年以来,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再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的传销组织终于随着一纸宣判轰然倒塌。
权健垮了,是否就意味着保健品市场就“健康”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整治和净化保健品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清理掉权健一家保健品传销企业远远不够。
“权健”事件仅掀开了保健品市场乱象的锅盖,面对“鱼龙混杂”的一锅汤,扬汤止沸并不能治本,还需釜底抽薪,把锅底彻底洗干净。处理一个典型,对于整个保健品行业来说也许会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但一旦风头过了,某些恶性行为依然会卷土重来,或是换个“马甲”再来,继续侵害消费者利益。
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应该继续加大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力度,不定时、不间断地开展跟踪巡查,对已经处罚的经营单位做好闭环工作,避免死灰复燃。
事实上,2019年1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此后,市场监管总局还相继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公告、《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这一系列的动作和规范举措使保健品市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净化。
但净化保健品市场空气,不能仅凭“百日行动”,这项艰巨的整顿任务需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
对于在营业的保健品经营户,其所在辖区内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进行“清单式”、“经常性”巡查;对针对中老年消费者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会销单位着重查、全面查、反复查;对流动式的保健品欺诈营销,可采取部门联动,合力整治。
执法力度加强的同时,宣传教育工作也要纵深开展。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成为保健品消费的主力群体,相应的也成为上当受骗的重灾区。虽然市场监管部门会定期曝光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的手段及典型案例,但仍不能阻挡众多中老年人“中招”。
部分保健品经营者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恐惧疾病的心理和情感孤独的实际,挥洒情感关怀,展开“洗脑式”营销。因此,要更加广泛的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这一点,部分地区开展的保健产品反欺诈教育宣传示范点就是比较好的举措,未来,希望这样的示范点能“遍地开花”。另外,可定时,或定期在商超入口、公交站点、广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通过LED屏向群众滚动宣传保健品相关知识,提高群众辨真伪,莫贪小便宜的意识。
针对保健品行业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加速完善。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却屡禁不止,涉事保健品企业屡查不绝,可谓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究其原因,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等,是无良商家一次次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
拿现有的《禁止传销条例》来说,已是十几年前制定的,部分条例规定呈现出滞后,空白点多的情况。比如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据了解,传销是非常“暴利”的赚钱门路,一次成功的会销至少能赚几万甚至几十万,因此对于传销行为的罚款额度有必要相应的提高。
再比如,对于因虚假宣传等行为多次遭受处罚的保健品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其受处罚的次数,规定其几年内不得从事保健品行业相关工作;对于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的企业,要冒头就打,绝不手软,情节严重的,可考虑“行业终身禁入”。
另外,目前,保健品行业也存在法律监管盲区。比如对于宣称有矫正功能的天价鞋垫、治疗功能的床垫等产品,经常让消费者与医院所用的医疗器械混淆,误以为有一定的医疗作用。实际上这些产品不受医疗器械相应管理办法的监管,无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即可生产,与之匹配的法律规范应该尽快出台。
治标更需治本,只有全方位、多角度、下大力气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才能引导保健品行业持续朝着健康方向发展,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